根据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院实字〔2021〕12号),学院组织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简称“大创项目”)结题验收工作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组织形式
各系部负责组织本单位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。学院负责对各系部验收情况进行审核,并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。
二、结项项目范围
2022年度未结项的大创项目必须于本次完成结项验收(名单见附件1),否则将被中止。2023年度大创项目满足结项条件的可于本次结项(名单见附件2)。以上验收评审标准参照附件3。
三、结题材料
1.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》(附件4)。结题报告内容不少于5000字,并附查重报告结果(文字复制比必须小于30%)。纸质版一式1份,“系部评审意见”一栏由专家组填写,加盖公章。电子版以“项目编码-项目名称-结题报告”命名。
2.成果材料。如:论文、专利证书、获奖证书等。纸质版一式1份,附于结题报告后。电子版以“项目编码-成果材料”命名。
3.答辩PPT。省级以上大创项目须向学院提交答辩PPT。纸质版一式1份,以“6张水平放置的幻灯片”打印附于成果材料之后。电子版以“项目编码-项目名称-答辩幻灯片”命名。
4.各系部汇总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5)。纸质版一式1份,加盖公章。电子版以“系部-大创结题汇总表”命名。
四、材料提交
各单位于2023年11月19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上述结题材料电子版(发送至sjjxb01@163.com),纸质版(一式一份)提交至实践教学部,要求所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内容务必一致,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1: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项名单.pdf
附件3: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.docx
附件4: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.docx
实践教学部
2023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