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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年03月29日  点击数:
 各系部:

根据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院实字〔202112号),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,学院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以下简称:大创项目)立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申报

各系部组织项目申报工作,做好项目初审,根据《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)的名额和级别按优先顺序推荐。

二、立项要求

1.大创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大一、大二、大三在校生,大四学生因临近毕业不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。

2.大创项目实行团队制,每个项目团队总人数为3-5名,项目负责人1名。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。

3.每个项目可配备指导教师1-2名。每位教师指导的在研大创项目不超过2项。

三、项目类型

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院级、省级、国家级大创项目。项目立项后须严格按照结项要求完成项目结项验收(结项要求见附件2)。其他要求如下:

1.国家级大创项目

指导教师: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。

研究期限:两年,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2412月前完成。

2.省级大创项目

指导教师:具有中级(含)以上职称或硕士(含)以上学位。

研究期限:两年,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2412月前完成。

3.院级大创项目

指导教师:具有中级(含)以上职称或硕士(含)以上学位。

研究期限:一年,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2312月前完成。

注意事项:各系部按照“院级”“省级及以上”两类推荐;学院将组织专家在“省级及以上”项目中评选出“国家级”“省级”大创项目。

四、经费管理

项目经费按照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院实字〔202112号)规定给予支持,由学院专项经费列支,统一划拨至项目所在单位,由项目单位统筹管理。各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和指导工作,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果。

五、材料提交

各单位于2023410日前将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和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3)电子版(发送至sjjxb01@163.com)和纸质版(一式一份)提交至实践教学部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附件: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.doc

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.doc

附件2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.doc

附件3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.xls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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