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院实字〔2021〕12号),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,学院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以下简称:大创项目)立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申报
各系部组织项目申报工作,做好项目初审,根据《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)的名额和级别按优先顺序推荐。
二、立项要求
1.大创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大一、大二、大三在校生,大四学生因临近毕业不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。
2.大创项目实行团队制,每个项目团队总人数为3-5名,项目负责人1名。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。
3.每个项目可配备指导教师1-2名。每位教师指导的在研大创项目不超过2项。
三、项目类型
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院级、省级、国家级大创项目。项目立项后须严格按照结项要求完成项目结项验收(结项要求见附件2)。其他要求如下:
1.国家级大创项目
指导教师: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。
研究期限:两年,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前完成。
2.省级大创项目
指导教师:具有中级(含)以上职称或硕士(含)以上学位。
研究期限:两年,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前完成。
3.院级大创项目
指导教师:具有中级(含)以上职称或硕士(含)以上学位。
研究期限:一年,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前完成。
注意事项:各系部按照“院级”“省级及以上”两类推荐;学院将组织专家在“省级及以上”项目中评选出“国家级”“省级”大创项目。
四、经费管理
项目经费按照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院实字〔2021〕12号)规定给予支持,由学院专项经费列支,统一划拨至项目所在单位,由项目单位统筹管理。各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和指导工作,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果。
五、材料提交
各单位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和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3)电子版(发送至sjjxb01@163.com)和纸质版(一式一份)提交至实践教学部,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: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.doc
附件1: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.doc
附件2: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.doc
附件3: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.xls
实践教学部
2023年3月24日